根据《浙商大资产[2019]设备(家具)报废处置的通知》,下列仪器设备已到报废年限,且已经破损,维修成本过高,已无维修、使用价值,现申请报废,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止。
附件1 频谱分析仪-大型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.pdf
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
2021年12月2日
附件:
根据《浙商大资产[2019]设备(家具)报废处置的通知》,下列仪器设备已到报废年限,且已经破损,维修成本过高,已无维修、使用价值,现申请报废,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止。
附件1 频谱分析仪-大型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.pdf
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
2021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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