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使用范围
使用采管SAAS系统可采购的品目包括: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所有品目;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类和服务类品目,但采购金额10万元(科研20万元)以上的;工程类等其他品目。
1.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(2023版)
2.采购组织形式与范围
图中或表中的红框所示的采购方式适用本操作指南。
二、采购流程图
三、系统具体操作指南(货物类)
1.登陆“采管SAAS”系统
建议通过“我的商大-综合门户-常用链接-采购管理系统”登录。(统一身份认证后,无需用户名和密码)
登录后,点击“采管SAAS”。
2.采购需求申报
(1)采购商品选择
进入采购管理系统后,点击右上方的“前台大厅”。
① 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的选择
单次采购台式计算机或者便携式计算机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(目前为100万元)的,应当通过“政采云平台-框架协议采购”模块实施框架协议采购。
在政采云平台的电子卖场页面,选择“框架协议”。
在左侧“全部商品分类”中选择“设备”,根据实际情况选择“台式计算机”或“便携式计算机”采购目录。
选择所需商品和供应商后,复制商品链接或者加入购物车。商品详情页可查看商品介绍、规格参数、用户评价、成交记录和供应商联系方式等信息。凡政府采购的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商品,其商品网页左上方须为“框架协议”字样,否则无法采购。
注意:对于科研、教学等对功能、性能等指标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领域,框架协议采购的入围产品确实无法满足需要的,也可以通过电子卖场采购,但是应当符合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(2023年版)〉的通知》(财库〔2023〕29号)、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〈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(2023年版)〉的通知》(财库〔2023〕30号)的有关规定。同时,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说明材料作为附件提交(模板可在学校计财处官网-下载中心下载)。
② 其他货物类商品的选择
除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外的其他货物类商品,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“政采云平台-电子卖场-网上超市”模块实施采购。
在政采云平台的电子卖场页面,选择“网上超市”(默认)。在左侧“全部商品分类”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商品的目录,并选择需要采购的商品。选择所需商品和供应商后,复制商品链接或者加入购物车。
(2)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求单
选定商品后,进入申报入口,填写采购需求单。
注意:根据选定商品的实际情况,选择对应采购方式。家具设备等商品,如果超标超配的,需要具体填写超标理由。
(3)添加商品信息。
选择“商品链接识别”或“从购物车选品”。商品信息会自动添加,请注意核对。
(4)选择“新增关联”,用于关联经费。
填写具体经费信息,经费类型一般情况下选择“非虚拟经费”。虚拟经费通常指1、银校合作等校外资金;2、租车、印刷等有统一业务归口部门的资金;3、临时确认书。
(5)添加或确认收货人信息,收货地址建议选择校内办公地址。
(6)点击右上方的“提交”按钮,提交申请并进入审批环节。
3、查看已提交的需求单
审批完成后,采购中心将执行采购,由供应商发货给收货人。
四、采购报销
采购报销推荐线下报账,即通过学校财务处的财务报销系统来预约和投递报销单据。报销前应先准备好报销材料。
1.预约报账
订单完成后,在“预约报账管理—预约报账登记” 可以找到对应单据,点击“线下报账”。发起线下报账业务后,冻结资金全部释放,请尽快在财务报销系统上使用实际经费卡号预约报销。
2.报销材料相关要求
3.报销须知
(1)发票由供应商提供,报销时需要两位老师(项目负责人除外)签字;
(2)采购合同、验收单和入库单的相关要求,参见《资产入库操作指南》;
(3)采购计划书由学校采购中心提供(短信通知经办人领取);
(4)如果没有合同规定的其他材料,报销时可以不提供;
(5)填写报销预约单时,“选择支付方式”应该选择为“汇款”,将费用汇到供应商账户。
图文:陶华良
编辑:周晨昱、邓昭轲
责审:倪金龙
终审:刘东升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
2024年3月30日